正义网桂平10月15日电(通讯员张建宏 陈有珍)今年8月27日,广西桂平市江口镇某村上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林某的父亲报案称,他11岁的女儿早上到家附近田里去摘菜路过村边的猪栏门口时,被本村的男子陈颜强奸了。当日,陈颜被公安机关抓获后,三次讯问辩解自己没有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,更没有干过违法的事情。10月14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依据量的证据,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。
陈某今年30岁,桂平市江口镇人,2001年犯猥亵妇女罪被桂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2013年8月27日,桂平市江口镇某村男子陈颜一早拿着喝剩下的半瓶酒,醉熏熏的窜到邻居林某家,被林某的奶奶劝走后,在林某家附近闲逛,8时许,邻居11岁的幼女林某独自一人到村口附近田里摘菜路过一间猪栏时,陈某突然冲上去将林某摔倒在草地上欲实施强奸,年幼的林某边反抗,边大声哭叫,这时,附近种田两名村民罗某、林某听到哭叫声后,闻讯赶事发现场,见本村男子陈颜正在对幼女林某实施强奸,在两村民的呵斥下,陈某才停止对林某的强奸站起身来,提着裤子逃离作案现场。2013年8月27日,桂平市公安机关接到林某的父亲报警后,当日将陈某抓获归案。
审讯中,陈某三次辩解自己没有涉嫌强奸和做过违法的事,在人证、物证面前来了个“只要不开口,神仙难下手”的招式,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苗族情蛊。针对“零口供”的情况下,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补充收集相关旁证,依据大量的人证、物证等证据,10月14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。苗族真的有情蛊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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